問題已解決
稅法 楊41-15 1.老師為什么第三問中算運輸合同印花稅還要加上5萬的保管費,保管費不是應該單獨作為倉促保管來計算嗎? 2.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為什么不用/12*7呢?合同約定是從5月31日才交付使用的。那2019年只有七個月的租金。



這里的倉儲保管是按倉儲繳納的印花稅,只是這里寫到運輸一起了
2019 08/31 00:08

陳詩晗老師 

2019 08/31 00:09
租賃合同不是按合同履約時間繳納

84784994 

2019 08/31 14:48
這道題說的不嚴謹對吧?如果在考試中要求算運輸的印花稅時,需要把倉儲保管的印花稅算在一起嗎?

84784994 

2019 08/31 14:49
那租賃合同按什么來繳納呢?

陳詩晗老師 

2019 08/31 14:57
解析是有點不嚴謹
租賃合同是簽訂按租金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