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報個稅的工資是10 萬,實際發了是12萬,多余的兩萬怎么做賬



需要按實際發的去申報啊,去稅局更正之前申報
2019 07/30 15:52

maize老師 

2019 07/30 15:52
依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以及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例如,某單位2018年10月12號發放工資,那么單位就應該在11月15號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這筆工資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填報扣繳申報表時,該筆稅款的稅款所屬期應為10月份。

84784964 

2019 07/30 15:53
現在不去更正,等匯算清繳再調整行不行

maize老師 

2019 07/30 16:05
那就差額掛著吧,只能先掛著

84784964 

2019 07/30 16:07
18 年8月份的實際和個稅報的也有差額,那像這種去年的該怎么辦呢

maize老師 

2019 07/30 16:08
之前各地有差異,需要問下你稅局

maize老師 

2019 07/30 16:08
之前是需要去更正的,之前沒有匯算清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