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普通發票第二聯丟失了咋處理



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且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由專業部門經辦人負責協調與銷售方聯系,取得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以下統稱《證明單》),并及時傳遞給發票管理人員,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按照扣稅憑證歸檔要求進行管理。
2019 06/29 17:06

趙英老師 

2019 06/29 17:14
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由專業部門經辦人負責協調與銷售方聯系,取得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并及時傳遞給發票管理人員,發票管理人員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