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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有什么區別



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有兩種:查賬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稅是實行按月或季度預交,年終匯算清繳的管理辦法。
先說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是指在1樓列舉的那些情況下,稅務機關可以核定企業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核定方式有2種:一是直接核定所得稅稅額;二是核定應稅所得率。前者簡單,就是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直接核定每月(年)應交多少企業所得稅;后者稍微復雜一點,稅務機關根據企業所屬的行業,先核定企業應稅所得率(就是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營業收入比例,各行業的比率不盡相同),企業再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所得率計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核定征收計算公式:本月(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月(季度)銷售收入*核定的應稅所得率*25% 。
舉例:假如某企業核定的應稅所得率是5%,若某月的收入是100萬元,那么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100*5%*25%=1.25萬元。
查賬征收概念簡單,獨立核算的企業如果財務制度健全,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稅務機關認定后,可采取查賬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按月或季申報預繳,年終后5個月內匯算清繳。
查賬征收計算公式:本月(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年累計利潤*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納所得稅 。
2015 09/19 1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