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按照政策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如果您符合上述政策規定,可以通過填寫《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來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老師,我們公司是做軟件技術開發服務的,這個政策適用吧?



適用的,需要符合銷售額的條件
2019 06/06 14:35

84785046 

2019 06/06 14:52
需要填一個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這個聲明中的銷售額是含稅還是不含稅?

郭老師 

2019 06/06 14:56
不含稅銷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