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教個問題:我們老板有兩個公司,為了降低社保繳費基數,所以把員工工資進行了拆分,在兩個公司里進行發放“工資薪金”,一個公司給繳納社保,剛才老板問我:這種兩個公司都以”工資薪金“的形式發放工資合理嗎?如果以一個公司發放”工資薪金“的形式,另一個公司發放”勞務費“的形式會不會好些,更能規避風險。這兩種發放形式有哪些不同呢?麻煩老師了



同學。社保的基數包含工資薪金但不包含勞務費。
所以一個公司發工資一個公司發勞務費,更為合理。
2019 05/12 18:58

老師,請教個問題:我們老板有兩個公司,為了降低社保繳費基數,所以把員工工資進行了拆分,在兩個公司里進行發放“工資薪金”,一個公司給繳納社保,剛才老板問我:這種兩個公司都以”工資薪金“的形式發放工資合理嗎?如果以一個公司發放”工資薪金“的形式,另一個公司發放”勞務費“的形式會不會好些,更能規避風險。這兩種發放形式有哪些不同呢?麻煩老師了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