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一張金額為10萬元、付款人為A銀行、見票后3個月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2018年1月5日,乙公司將其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以支付貨款,丁公司作為乙公司的保證在票據上簽章。2018年1月15日,丙公司提示承兌時,遭到A銀行拒絕。根據規定,丙公司有權行使追索權的對象有 這個題的付款銀行不就是承兌人嘛,為啥不能進行追索



丙公司提示承兌時,遭到A銀行拒絕,就是銀行沒有承兌。
2019 05/06 17:52

丁老師 

2019 05/0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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