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教下大家,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方發生額一般是不是應該等于費用-工資借方發生額。如果費用借方發生額大于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方發生額,應該怎么調整呢? 做分錄的時候沒有走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這個科目,導致少記了應付職工薪酬,如果貸方增加應付職工薪酬,借方記什么科目?? 現在不知道要怎么調整? 謝謝大家不吝賜教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方發生額一般應該等于費用-工資借方發生額
如果想調整成一致,若貸方增加應付職工薪酬,借方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這個科目本來也是個過渡科目
2019 04/12 19:14

84785038 

2019 04/12 19:16
應付職工薪酬借方不是表示實際發放的工資數嗎?那如果借方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那是不是會影響實際發放工資的數額呢?

文文老師 

2019 04/12 19:22
你實際發放工資時,直接入了費用,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現在想調整成一致,只需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同時增加即可。

84785038 

2019 04/12 19:30
好的,謝謝老師。

文文老師 

2019 04/12 21:07
不用謝,有幫到你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