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題什么情況下用20%加計扣除,什么情況下按5%加計扣除



5%是“”房地產開發費用“”。(此題已經說了“房地產開發費用”是40)
(1)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的:
房地產開發費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以內
(2)納稅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
房地產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10%以內
2019 02/20 13:15

84784976 

2019 02/20 13:24
老師:我問的是加計扣除,不是開發費用

84784976 

2019 02/20 13:24
加計扣除是不是有兩種,一直是前兩項的每年5%,另外一項是前兩項的20%

宸宸老師 

2019 02/20 13:44
您好,加計扣除只有在“房地產企業”才會有,只有20%。
我上面發的那個我在想您是不是因為這個5%所以會有這種想法,所以就發了那段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