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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失稅局罰款是罰多少?



你好 看當地稅局的規定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一)對企業每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處20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1萬元罰款;每份普通發票處10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1萬元罰款; (二)對個體工商戶每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處5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5000元罰款;每份普通發票處30元罰款,累計不超過5000元罰款; (三)對既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又涉及普通發票的,累計罰款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二)項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最高罰款限額; (四)對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以下罰款
2019 02/14 1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