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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在增值稅方面現在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啊?企業能選擇放棄使用優惠政策嗎?



小規模納稅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1.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③萬元的,是不用繳納增值稅的。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③萬元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③萬元,自18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3.小規模納稅人兼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③萬元(按季納稅⑨萬元)的,免收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③萬元(按季納稅⑨萬元)的,是不用繳納營業稅的。
4.按季納稅的試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16年⑦月納稅申報時,申報的16年⑤月、⑥月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中,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不超過⑥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不超過⑥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的優惠稅收政策。
2019 01/12 1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