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司小規模貿易公司與甲公司簽電腦購銷合同:我司賣6臺電腦共18000元給甲公司,甲按季度分期付款,每季度3000元共6個季度付完款,付完款后電腦所有權歸甲公司,電腦在付第一筆款時已交付給甲公司,我司在收到每次款時開普票辦公用品3000元,23年四季度收第一筆款開第一份發票,至今年第一季度完結。 請問這個操作上除了開票內容沒寫電腦外還有什么不妥之處?



主要不妥之處:
收入確認不合規:應在交付電腦時一次性確認 18000 元收入(權責發生制),而非按收款進度分期確認。
合同條款潛在風險:若未明確分期收款細節,可能被認定為直接銷售,面臨提前納稅風險。
發票內容錯誤延伸影響:開 “辦公用品” 屬虛開,可能牽連甲公司折舊扣除合規性,引發稅務核查。
07/24 15:24

84784979 

07/24 15:28
現在能如何修正呢?

樸老師 

07/24 15:38
調整收入確認:若 2023 年賬務尚未結賬,直接在 2023 年確認收入 18000 元,借記 “應收賬款”,貸記 “主營業務收入”。若 2023 年賬務已結賬,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小規模納稅人,可直接在 2024 年調整,將未確認的收入確認為當期收入;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則需通過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進行調整。后續收到款項時,借記 “銀行存款”,貸記 “應收賬款”。
更正發票:由于發票已跨月,不能直接作廢,應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錯誤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發票上商品名稱填寫 “電腦”,金額為 3000 元,稅率按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填寫。同時,將相關發票資料妥善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84784979 

07/24 15:39
感謝老師的回復

樸老師 

07/24 15:52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