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麻煩列一下發票備注欄要填寫信息的情況,麻煩請列完整!



發票備注欄需要填列特定信息的情況,主要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針對特定應稅行為或業務類型提出的要求。未按規定填寫備注欄信息,可能導致發票無效、無法抵扣進項稅額或無法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等風險。
**以下是最常見的需要填寫發票備注欄的情形:**
1. **運輸服務(貨物運輸服務)**
* **要求:** 必須注明 **運輸工具種類**(如:貨車、船舶、飛機等)、**運輸貨物信息**(如:貨物名稱)、**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 以及 **運輸貨物信息**(如適用)。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第一條。
* **風險:** 未填寫或填寫不全,受票方可能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2. **提供建筑服務**
* **要求:** 必須在備注欄注明 **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 及 **項目名稱**。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三款。
* **風險:** 未填寫或填寫不全,受票方(特別是房地產企業)可能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也可能影響土地增值稅清算扣除。
3. **銷售或出租不動產**
* **要求:**
* **銷售不動產:** 必須在備注欄注明 **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具體到門牌號)。
* **出租不動產:** 必須在備注欄注明 **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具體到門牌號)。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四款、第五款。
* **風險:** 未填寫詳細地址,發票可能無效,受票方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抵扣進項稅(如企業購進房產用于生產經營)或作為成本憑證。
4. **差額征稅開票(除部分特殊規定可全額開票外)**
* **要求:** 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主要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備注欄自動打印 **“差額征稅”** 字樣。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二款。
* **注意:** 即使系統自動打印,也需留意是否生成。
5. **預付卡(單用途卡/多用途卡)業務**
* **要求:**
* **銷售或充值環節:** 開票時,發票備注欄必須注明 **“收到預付卡結算款”**。
* **消費環節:** 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 **“收到預付卡結算款”**。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第四條。
* **風險:** 未注明,可能被認定為不合規發票。
6. **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
* **要求:** 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的保險機構,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 **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信息通常由系統自動打印。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
* **重要性:** 該備注信息是納稅人(車輛所有人)的完稅憑證,用于稅前扣除。
7. **貨物代發(委托第三方發貨)**
* **要求:** 如果銷售方與發貨方不一致(例如:淘寶賣家委托供應商直接發貨給買家),銷售方在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 **“由XXX(發貨方名稱)直接發貨給XXX(實際收貨方名稱)”** 或類似表述。**(此點雖無全國統一強制規定,但基于業務實質和避免“三流不一致”風險,是廣泛認可的最佳實踐和部分稅務機關的要求)**
* **風險:** 不備注可能引發對交易真實性和“三流一致”的質疑,導致進項稅抵扣風險。
8. **其他需要說明的交易信息(非強制,但推薦)**
* 例如:合同編號、訂單號、特殊折扣或返利信息、結算周期等。雖然不是法定強制要求,但清晰備注有助于雙方記賬、對賬和后續查詢,減少糾紛。
07/23 1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