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筑工地暫估成本分錄怎樣寫?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7/10 21:27

董孝彬老師 

07/10 21:33
您好,暫估時
借: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材料費 / 人工費等) 貸:應付賬款 - 暫估應付款
取得發票后,紅字沖銷原暫估:
借: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紅字) 貸:應付賬款 - 暫估應付款(紅字)
按發票金額入賬:
借: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2.暫估依據以實際發生憑證(驗收單、結算單等)為準,年末暫估需在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如果不是這樣納稅調整,明暫估應付款與正常應付款分開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