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請問當時所的稅中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的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本期發生的影響損益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轉回的影響損益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發生的影響損益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本期轉回的影響損益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應納所得稅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增?納稅調減 這3個計算公式對嗎?請問他們3個有什么聯系呢?



公式準確性:
“應交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正確,是核心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利潤 ± 暫時性差異調整” 邏輯正確,需注意暫時性差異 “發生” 與 “轉回” 的影響。
“應納所得稅額 = 稅前利潤 + 納稅調增 - 納稅調減” 正確,納稅調整包含永久性差異和暫時性差異。
公式聯系:
公式 3 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通用框架,公式 2 是對暫時性差異調整的細化,公式 1 是最終計算應交所得稅的結果。
納稅調增包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生額和永久性調增項,納稅調減包含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發生額和永久性調減項。
06/23 09:26

84785018 

06/23 09:52
也就是公式2×稅率=公式1
跟公式3沒有必然聯系對嗎?

84785018 

06/23 09:53
還是公式2跟3說的是一個事兒,只是一個比較籠統,一個是細化

樸老師 

06/23 09:54
是一個事兒
一個比較籠統

84785018 

06/23 09:57
我又仔細讀了幾遍您回復的問題,我看懂了,其實公式2跟3求的是一個結果,謝謝老師

樸老師 

06/23 09:58
對的
理解了就好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