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22年12月12日開的發票,發票金額99900元,稽查查補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4985元,企業所得稅應稅繳納時間23年5月31日,稽查查補繳納金入庫時間24年11月8日,稅金滯納天數527天,稅金滯納金3948.55元。請問老師,怎樣解讀以上信息?為什么22年發票都開了,還要補稅?



發票情況:2022 年 12 月開具 99900 元發票,屬業務憑證。
補稅原因:稅務稽查發現企業所得稅計算有誤(如收入 / 成本處理、政策適用等問題),需補繳 14985 元。
滯納金:因未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匯算清繳截止日前繳稅,滯納 527 天,按每日萬分之五產生 3948.55 元滯納金。
核心邏輯:
開票≠稅務處理正確。即使開具發票,若收入確認、成本扣除等不符合稅法規定(如多扣成本、少計收入),仍需補稅并承擔滯納金。
05/26 16:08

84785006 

05/26 16:13
補交的企業所得稅14985元就是安裝這張票的金額99900*15%得來的。

84785006 

05/26 16:15
不明白這張發票已經收到,為什么還要繳納對應的企業所得稅?

樸老師 

05/26 16:17
開來的是當年的發票嗎

84785006 

05/26 16:18
22年開的就是當年的

樸老師 

05/26 16:25
那這個發票是虛開的嗎或者開票方有問題吧

84785006 

05/26 16:29
我來問問看

樸老師 

05/26 16:42
我覺得是這兩個其中一個
要不然稅局不會讓你調增
肯定是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