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公司之前企業所得稅是合并繳納,之前是小微,現在不是小微了,要解邦稅務局會批嗎?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5/24 08:04

董孝彬老師 

05/24 08:11
您好,要解綁是要提供資料給稅務的,?總公司關于解綁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新財務核算制度、財務人員安排說明等,證明分支機構可獨立核算。闡述不再符合小微標準的情況及解綁原因。近期報表,證明企業當前經營和納稅情況

84785042 

05/24 08:13
這么麻煩

董孝彬老師 

05/24 08:13
您好,是的,稅務也是嚴謹的,關系到錢呀

84785042 

05/24 08:16
我們沒有董事會,就一個股東

84785042 

05/24 08:17
總公司不是小微,分公司也就不是小微了呀

董孝彬老師 

05/24 08:17
哦哦,明白,我上面也 是寫的? 或? 字,提供股東會決議嘛

84785042 

05/24 08:22
這種情況你遇見過沒?稅務機關會批嗎?

董孝彬老師 

05/24 08:24
您好,我誠實回答,我們都是子公司,沒有分公司,我是基于政策回復,法無禁止即自由,解綁后不再是小微,稅率變大了,稅務沒能理由不同意

84785042 

05/24 08:35
子公司與分公司有何區別?
到底是成立子公司好?還是成立分公司好?

董孝彬老師 

05/24 08:39
?您好,機構的設立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單單一概而論。
1、公司資質:公司的業務如果有資質要求,在資質不便于辦理的的時候,設立分公司比設立子公司更好開展業務。
2、分公司盈利情況:建立之初,可能發生虧損,設立分公司,因與總公司“合并報表”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后,可以減少應稅所得,少繳所得稅。但如果下屬企業在開設的不長時間內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虧為盈,那么設立子公司就比較適宜,可以得到作為獨立法人經營便利之處,母子公司還可以分別享受小微企業的稅務優惠政策的好處。
3、成立目的:成立目的是因為在當地成立公司,便于獨立運營跟管理,分子公司均可實現,但是如果成立公司是為了分散總公司的營業收入,在各個分工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的情況下,考慮到稅收情況,設立子公司可以讓集團公司的總體稅負下降。
4、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稅法規定,當總機構享受稅收優惠而分支機構不享受優惠時 ,可以選擇總分公司模式 ,使分支機構也享受稅收優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稅收優惠政策 ,則當分公司開始盈利后,可以變更注冊分公司為子公司,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樣會收到較好的納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