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時,應付職工薪酬24年貸方計提數,獎金多計提了,但在25年2月發放獎金時又沖的多計提數,這時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我應該填24年計提數嗎,我今年調增了,明年是調減嗎



對這個的話是屬于填2024年計提數。對這個的話是屬于填2024年計提數。今年調整明年調減。
05/07 21:31

84785038 

05/07 21:34
為啥要明年調減啊

小鎖老師 

05/07 21:35
因為可以扣除,所以才減去的

84785038 

05/07 21:37
不明白,賬25年我是沖費用啊

小鎖老師 

05/07 21:38
你看啊,你不是2024年多計提了嗎,但是2024年申報的時候,不是調增了嗎,這個

84785038 

05/07 21:40
對啊,在25年匯算24年清繳時調增了,那26年做25年匯算清繳時也需要調減嗎,不太明白這

小鎖老師 

05/07 21:41
對,因為他最終的話是在年度內可以扣除,只是說本年度不允許而已。

84785038 

05/07 21:43
沒明白老師,能具體點嗎

小鎖老師 

05/07 21:46
就是最終,這個多余的你發放沒,如果沒有發放,就是單純2024年集體多了,那就不需要26年再調整

84785038 

05/07 21:49
我是24年計提多了,25年在5月31日之前也發放了一部分,但是剩余的不發了賬也沖了,

小鎖老師 

05/07 21:49
那就不需要,我以為2025年這部分,又重新做了呢,那就是2025年調整一次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