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4年匯算清繳職工薪酬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額怎么填?賬載金額中包括計提的24年1-12月工資和補計提的23年工資匯算清繳填報的是按賬上實際的填還是只填24年計提的工資?實際金額是也是包括了23年的工資和24年的工資,這個實際發放是不是也是填的實際發放24年的工資,是不包括發放的23年部分。另外薪工薪酬這個表與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有沒有什么關系?



賬載金額:是填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4計提的1-12月發生額,
實發金額:填匯算清繳前已經實發的24計提的1-12月金額。
稅收金額:在匯算前發放和申報了個稅的24計提的工資
意思是:24年計提的工資在匯算前已經發放和申報了個稅三個數字就一致,沒有申報個稅或者沒有發放才納稅調增。
04/29 11:18

84784964 

04/29 13:35
那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工資是不是不要使用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好一點

家權老師 

04/29 14:14
是的,需要使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