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同一個老板控制的不同法人公司的多個公司收款接業務比如A公司缺錢了要給上游運營商公司打款,就BCDF公司匯集款項打到需要打款的A公司。然后A公司給BCDF公司開票,上游運營商公司給A公司開票。這樣做可以嗎?有風險嗎?因為我們需要多個公司分開承接項目



這種操作若沒有真實業務支撐不行,存在虛開發票、納稅調整、法人混同、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等風險;若有真實業務,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按規定操作可行,但也要做好資料留存和合規管理。
04/28 19:08

84785028 

04/28 19:09
A公司接的項目,都會分給到其他幾個公司做的,這樣算真實業務嗎?

樸老師 

04/28 19:10
可以,但是要有發票和付款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