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印章管理 企業的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辦理相關業務中使用的個人名章由出納員保管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企業應當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 (2)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3)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印章管理這兩段是不是矛盾了啊!財務專用章一會是財務經理,一會是專人保管 個人名章一會是出納,一會是本人和授權人員。



你好,努力解答中,稍后回復你
04/10 17:03

姜再斌 老師 

04/10 17:09
您提到的兩段關于印章管理的描述 并不矛盾,而是從 不同角度 對同一管理原則的細化說明。以下是具體解析:
兩段內容的邏輯關系
第一段(具體崗位示例)
明確企業實際操作中常見的保管分工:
財務專用章 → 財務經理(屬于“專人保管”的一種具體形式);
個人名章 → 出納員(屬于“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的范疇,因出納通常是被授權人)。
作用:提供可落地的執行標準,避免職責模糊。
第二段(制度原則性要求)
強調印章管理的核心原則:
分權制衡:嚴禁一人保管全部印章;
授權明確:個人名章需本人或授權人員保管(授權需書面記錄)。
作用:覆蓋所有可能場景(如財務經理變動、臨時授權等),確保制度嚴謹性。

姜再斌 老師 

04/10 17:09
為什么說“專人”與“財務經理”不矛盾?
“專人保管” 是通用原則,指必須由固定崗位或人員負責(而非隨意交接);
“財務經理” 是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指定的“專人”,符合原則要求。
例如:若企業規模小,財務經理即財務負責人,自然由其保管;若企業規模大,可能指定其他專職人員。

姜再斌 老師 

04/10 17:10
為什么“出納”與“本人/授權人員”不矛盾?
? 個人名章 的保管分兩種情況:
1. 本人保管:如法人代表章一般由法人自己保管;
2. 授權保管:如出納的個人名章(用于付款)由出納保管,本質是崗位授權。

姜再斌 老師 

04/10 17:10
兩段內容的核心一致性
共同目標:通過分權、授權、留痕,防止資金舞弊風險。
表述差異:第一段是“具體示例”,第二段是“通用原則”,二者互為補充,而非沖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