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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租賃準則,后續收到每期支付房租的發票如何做賬?



根據最新租賃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對于承租人收到每期支付房租的發票,會計處理方式如下:
1. 支付租金并取得發票
當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取得發票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發票金額中的不含稅部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發票金額中的增值稅部分,若可抵扣)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金額)
2. 確認租賃負債的利息
在租賃期間,承租人需要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租賃負債的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貸: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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