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如果宋生老師沒下班。麻煩他回答一下,謝謝了。合伙企業2022年成立。有兩個合伙人,一個是公司,一個是自然人。2024年10月底做了股權轉讓。那個自然人轉成了公司。2025年1月份合伙企業分紅(分給了兩個公司)。假設這兩個合伙人分別為A企業和B企業。第一個問題是這個A企業做2024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里有一行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行是不是需要調增合伙企業從成立以來這三年需要調整的項目(按照出資比例)?第二個問題是變更后的B企業做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這一行需要填寫嗎?



問題一:A 企業做 2024 年匯算清繳時,“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一行,只需調增 2024 年度按出資比例計算的合伙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及相關調整項目,非三年的。
問題二:變更后的 B 企業做匯算清繳時,需填寫成為合伙人后(2024 年 10 月底 - 12 月 31 日)按分配比例應分得的合伙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無則填 0。
04/02 18:07

84785004 

04/02 18:15
問題一:2022年和2023年的不用調增嗎?這兩年是有調增項的,但是之前A公司因為一直沒有收益,利潤一直是負數,所以沒有調增過。
問題二:2025年1月份分紅了啊,那就不能調寫零了吧?是不是賬載金額填寫分紅的金額,稅收金額填寫加上調增項的金額?

84785004 

04/02 18:17
說錯了,不是A公司一直沒有收益。是合伙企業利潤一直是負數。所以沒有分紅。所以這兩年的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一直沒有填寫過。

樸老師 

04/02 18:17
同學你好
不需要
2.還可以調整的

84785004 

04/02 18:19
老師,不好意思,沒有看懂你回復的這兩個問題。麻煩再說說吧?

樸老師 

04/02 18:20
問題一:不需要調整之前年度的,只要調整24年的就可以
問題二:這個沒有分紅不影響

84785004 

04/02 18:24
問題二:2025年1月份分紅的時候是分給的股權轉讓后的企業。如果2024.11月和12月有調增賬,他們匯算清繳的時候不用按照出資比例調增嗎?

樸老師 

04/02 18:24
同學你好
是按出資比例調增的

84785004 

04/02 18:25
就是2024.11月份之前的調增項和這個企業沒有關系。但是這兩個月內如果有調增項比如業務招待費,就需要調增是這個意思吧?

樸老師 

04/02 18:27
對的
是這個意思的

84785004 

04/02 18:28
這個納稅調整表里這個合伙企業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行的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填寫的時候包不包括分紅的那個金額?還是只寫調增的金額?

樸老師 

04/02 18:33
同學你好
只寫調增的

84785004 

04/02 18:40
不對吧?老師。應該含著分紅的金額吧?

樸老師 

04/02 18:47
不是沒有分紅的嗎?

84785004 

04/02 18:49
2025.1月份進行了分紅。我問題上寫的很清楚啊。

樸老師 

04/02 18:50
分紅了就包含分紅的金額

84785004 

04/02 18:52
那個問題一:只寫2024年需要調增的金額,那2022年和2023年合伙企業的調增項相當于沒有調增啊?

樸老師 

04/02 18:55
是的,因為不涉及22和23

84785004 

04/02 18:58
第一個問題2022年和2023年沒有分紅的話。按理說是不是做匯算清繳的時候,也要填上。應該是賬載金額填寫零,稅收金額按照出資比例寫到稅收金額那一列?第二個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還需要更正嗎?

樸老師 

04/02 19:03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2.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