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郭老師回答。郭老師好,外貿公司,報關單上FOB+海運費10600美元,出口海運費由出口方外貿公司承擔。負責海運的公司承諾如早點支付海運費有折扣,免30美元付570美元即可。老師,我想知道1.如果有報關單,且海運費打折了,FOB可以是10030美元嗎,還是依舊是10000美元?海運費記賬分錄是什么。2.假如還沒有報關單,跟客戶報價是10600美元,船公司可以打折按570美元付海運費,是不是FOB可以是10030美元。海運費記賬分錄是什么。3.上游供應鏈也是老板的公司,領導想按10030美元做出口收人,借此提高采購價格,爭取多退稅,是否有騙稅嫌疑。謝謝老師。



報關單確定后,FOB 仍是 10000 美元,海運費記賬分錄為借 “主營業務收入 - 出口收入 - 海運費” 570,貸 “銀行存款” 570。
未報關時,FOB 還是 10000 美元,海運費記賬分錄同前。
按 10030 美元做出口收入提高采購價格多退稅有騙稅嫌疑。
03/28 09:35

84784989 

03/28 09:43
謝謝老師。1.跟外國客戶合同早談妥了,CIF10600美元,如果跟船公司談好了,提前付海運費,海運費就570美元,是不是FOB可以是10030美元?2.出口方承擔的海運費,經營范圍里沒有這項,可以做收入嗎?記其他應付款–海運費,合規嗎?代賬公司給海運費做成費用了,更不對了是不是。

樸老師 

03/28 09:53
海運費應沖減出口銷售收入,分錄為借 “主營業務收入 - 出口收入 - 海運費” 570,貸 “銀行存款” 570。出口方承擔海運費的會計處理:出口方承擔的海運費通常不計入收入,而是沖減收入。因為海運費是為了實現貨物出口而發生的費用,不屬于企業的經營收入范疇。
記 “其他應付款 - 海運費” 的合規性:將海運費記為 “其他應付款 - 海運費” 是不合適的,不符合會計核算的規范。其他應付款主要用于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海運費不屬于此類。
代賬公司將海運費做成費用的合理性:代賬公司將海運費做成費用也不準確。雖然海運費是一種支出,但在出口業務中,應按照規定沖減出口銷售收入,而不是直接計入費用。這樣處理更能準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也符合出口業務會計核算的要求

84784989 

03/28 10:43
謝謝老師。CIF10600美元,FOB10000美元,1、確認收入分錄是這樣嗎:借 應收賬款–外國客戶10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某貨物 10000? 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海運費600。2、實際支付時打折了,借 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海運費 570 貸銀行存款570,海運費貸方差額30美元怎么處理呢?

樸老師 

03/28 10:45
收入確認分錄中,海運費應計入銷售費用,正確分錄為借 “應收賬款 - 外國客戶 10600”,貸 “主營業務收入 - 出口收入 - 某貨物 10000”,貸 “銷售費用 - 海運費 600”。海運費差額處理,若因商業折扣等,可沖減銷售費用,分錄為借 “銷售費用 - 海運費 -30(紅字)”,貸 “銀行存款 -30(紅字)”;若因特殊優惠等,也可確認為其他收益,分錄為借 “銀行存款 30”,貸 “其他收益 30

84784989 

03/28 10:59
謝謝老師。海運費是出口方承擔,確認收入、海運費差額,還是這樣處理嗎?出口方承擔的海運費沖減收入還是記費用,合規呢?

樸老師 

03/28 11:01
公司承擔的 4 萬應計入財務費用中的 “財務費用 —— 貼現息”。因為這是為提前獲取資金產生的融資費用,與經營活動相關,非營業外支出;同時,合同金額和服務價值為 100 萬,支付方式變更不影響收入確認,不應紅沖發票。會計分錄為借記 “銀行存款” 96、“財務費用 —— 貼現息”4,貸記 “應收賬款”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