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1、我們公司和甲公司合作建立充電站,然后用戶申請開發票都由我們公司開,然后按照充電提供的服務費比例分成,這個需要多方提供什么發票呢,我們公司應該怎么操作才合規呢? 2、但是我們公司和甲公司建立的充電站按照買材料款的比例算各自的固定資產,我們公司應該怎么做賬呢?稅務有什么風險呢?



1. 發票及合規操作
對用戶:一般納稅人混合銷售多按 13% 稅率開充電發票,若兼營,電費 13%、服務費 6% 稅率;小規模納稅人可能適用 1% 征收率。
與甲公司:若為租賃性質,貴公司向其開租賃發票,一般納稅人 9%,小規模納稅人 5%。留存好合作協議等資料。
2. 賬務及稅務風險
賬務:購材料入 “在建工程”,完工轉 “固定資產”。
風險:資產劃分不合理影響折舊扣除;未取得合規發票,影響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扣除 。
03/27 14:43

84784948 

03/27 14:51
就是建立充電站,然后我們公司買一部分材料,多方公司買一部分材料,一起來合建,按照買材料的價款確定固定資產。
就是我們按照充電提供服務費的比例給對方公司分成,運營也是我們公司來運營,那對方公司應該給我開什么樣的服務票才合理呢?

84784948 

03/27 14:52
這樣共建站的方式屬于聯營合作嗎?

84784948 

03/27 14:53
而且雙方公司除了分成的時候,其他時候都不會有資金往來

樸老師 

03/27 14:55
同學你好
可以開現代服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