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分公司給總不開票 在做合并報表時 會不會不算作總部的營業收入



在編制合并報表時,分公司給總公司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即便未開票,這部分交易仍應正常核算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不過在計算總部的營業收入時,要抵銷這部分內部交易產生的金額,不能簡單算作總部的營業收入 。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 —— 合并財務報表》規定,合并財務報表需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并利潤表的影響。分公司和總公司屬于同一合并范圍內的主體,它們之間的交易屬于內部交易。比如,分公司向總公司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從單個主體看,分公司可能確認了收入,總公司確認了成本,但從企業集團整體角度,這并非真正對外的經營活動。所以,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需要將分公司因該交易確認的收入,與總公司對應的成本進行抵銷,抵銷后這部分內部交易不會影響總部合并報表中的營業收入金額
03/24 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