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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第一季度虧損50萬,第二季度盈利30萬,第二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的基數是多少?



企業所得稅是按年計征、分季度預繳的。在計算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是按照累計金額來計算的。第一季度虧損50萬,第二季度盈利30萬,那么截至第二季度累計利潤為-50 + 30=-20萬。由于累計利潤為虧損20萬,所以第二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的基數為0,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因為企業只有在累計盈利的情況下,才需要預繳企業所得稅
03/14 13:24

假如第一季度虧損50萬,第二季度盈利30萬,第二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的基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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