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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重疾險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您好,
一般情況: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包括重疾險保費,通常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特殊情況:如果重疾險屬于補充醫療保險范圍,且是為本企業任職或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以及《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03/02 1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