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同一注冊地址上,股東a和b,股東b和c,股東a和c,股東b和c,分別成立貿易公司,為了拆分年收入,到每個公司,好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優惠,這樣合法合規嗎



是否合法合規看情況。若各公司有合理商業目的、實質經營活動,獨立核算,合法合規;若只是空殼,無實質業務,為拆分收入避稅,不合法合規,會被稅務調整處罰。
02/25 21:21

84785020 

02/25 21:34
怎樣判斷是不是空殼公司,我們是生產公司把產品賣給各個貿易公司,各個貿易公司再賣給具體的客戶,生產公司開票給貿易公司,貿易公司開票給各自的客戶,這樣合規嗎

樸老師 

02/25 21:38
判斷空殼公司可看注冊信息是否簡略、有無實際經營場所、人員數量與業務是否匹配、財務收支及報表是否異常、有無實質業務、聯系方式能否聯系、關聯交易是否合理。生產公司賣產品給貿易公司再轉客戶,只要交易真實、按規納稅、無虛開發票,開票模式通常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