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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勞動法中指的是什么 被公司辭退除了n+1還有什么



“N” 代表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1” 代表代通知金,即用人單位在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時,應當支付的額外一個月工資
02/20 18:30

劉艷紅老師 

02/20 18:30
被公司辭退除 “N+1” 之外的其他情況
合法辭退無需支付補償(N)的情況:如果員工存在過錯,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需支付2N賠償金的情況:如果公司沒有合法理由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辭退,此時員工可以主張2N的賠償金。
應補發工資或支付賠償金的情況: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勞動者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主張相應的補償或賠償。
工傷賠償:如果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到損害,還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主張工傷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