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然人股東提取未分配利潤的稅收籌劃,有利潤分配M公司的股東AB,其中A股東和家人成立了一個不做業務的管理咨詢Q公司,M公司向Q公司增資擴股后,經過股東約定,M未分配利潤分配給Q公司,分配后,M公司再平價股權轉讓Q公司,那么Q公司不做業務,這個分配的利潤又是怎么從Q公司拿出來才能不交個稅呢?



Q 公司合法取出利潤且不交個稅,可采用以下方式:發合理工資薪金,要符合行業水平與公司實際;憑合法票據報銷與業務相關合理費用;購置與經營相關資產,股東間接使用,但資產屬公司。籌劃要合法合規,關注政策變化。
02/20 15:01

84785046 

02/20 15:04
那這樣直接在原來M公司操作也行呀,也無需多走增資擴股這一步了呀

樸老師 

02/20 15:09
同學你好
也可以這樣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