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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大中型企業的財務制度



大中型企業財務制度
一、總則
目的:為規范本企業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部及下屬各級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統稱 “企業”)。
基本原則:企業財務管理應遵循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和準確性原則,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財務機構與人員
財務機構設置:企業設立獨立的財務部門,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財務部門下設資金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資產管理、稅務管理等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
財務人員任職要求:財務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重要崗位的財務人員,如財務經理、主管會計等,應具備中級以上會計職稱或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并具有一定的財務管理經驗。
三、資金管理
資金籌集:企業應根據經營和發展需要,合理確定資金籌集規模和方式。優先考慮內部積累,同時積極拓展外部融資渠道,如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股權融資等。在進行融資決策時,應綜合考慮融資成本、風險和資金使用效率等因素。
資金使用:企業應嚴格控制資金使用,確保資金安全。建立健全資金審批制度,明確各層級的資金審批權限。對于重大資金支出,如對外投資、固定資產購置、大額貸款等,應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跟蹤和反饋機制。
資金回籠: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控制應收賬款規模,降低壞賬風險。定期對應收賬款進行賬齡分析和催收,確保資金及時回籠。同時,加強對其他應收款的清理和管理,防止資金占用。
四、預算管理
預算編制:企業應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涵蓋經營預算、投資預算和財務預算。預算編制應遵循 “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 的程序,以戰略目標為導向,結合市場預測和企業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各項預算指標。
預算執行與監控:各部門應嚴格執行預算,不得隨意調整。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報告,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建立預算執行監控機制,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重大偏差進行預警和糾正。
預算調整:預算調整應遵循嚴格的審批程序,只有在出現重大政策變化、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時,方可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應重新報經審批,并及時下達執行。
五、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范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處置等環節。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確保賬實相符。加強固定資產的折舊管理,合理確定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準確計提折舊。
流動資產管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對存貨進行分類管理,合理確定存貨儲備量,降低存貨成本。加強存貨的盤點和核算,確保存貨安全和賬實相符。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精細化管理,及時清理和催收,降低資金占用和壞賬風險。
無形資產管理:重視無形資產管理,加強對專利、商標、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的保護和利用。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按照規定進行攤銷。定期對無形資產進行評估,確保其價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六、成本管理
成本核算:建立科學合理的成本核算體系,明確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合適的成本核算方法,如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等。確保成本核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為成本管理提供可靠依據。
成本控制:實行全面成本控制,從采購、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入手,降低成本費用。建立成本控制目標責任制,將成本控制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和個人,加強考核和獎懲。加強對成本費用的預算管理和分析,及時發現成本控制中的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成本分析:定期進行成本分析,對比實際成本與預算成本、歷史成本的差異,分析成本變動的原因和趨勢。通過成本分析,找出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不斷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七、稅務管理
稅務籌劃:企業應加強稅務籌劃,合理安排經營活動,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務成本。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應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前瞻性原則,確保稅務籌劃方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的要求。
納稅申報與繳納:嚴格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準確地進行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建立健全稅務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類稅務資料。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和協調,及時了解稅收政策的變化,確保企業稅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稅務風險管理:建立稅務風險管理制度,識別和評估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加強對稅務風險的監控和預警,及時發現和處理稅務風險事件,避免因稅務問題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和聲譽影響。
八、財務報告與分析
財務報告編制:企業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附注等。確保財務報告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得編制虛假財務報告。
財務報告分析:定期對財務報告進行分析,通過比率分析、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方法,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企業管理層提供決策支持,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財務信息披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準確地披露企業的財務信息。確保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能夠獲取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維護企業的良好形象和市場信譽。
九、財務監督與審計
財務監督: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加強對企業財務活動的日常監督。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部門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和評價,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內部審計: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對企業的財務收支、內部控制、經濟活動等進行審計監督。內部審計機構應定期向企業管理層和董事會報告審計工作情況,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整改,確保企業財務活動的合法、合規。
十、附則
制度解釋:本制度由企業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制度修訂:本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企業原有相關財務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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