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甲集團,下面有很多家分公司,其中子公司A、子公司B。在2024年A吸收合并了B。但是甲集團2024年財務計提了B的壞賬,并且核銷了B 的壞賬,請問對嗎?我認為不對的,因為B被吸收合并了,A承接了全部的資產和負責,所以甲集團不應該核銷B的壞賬.



你的觀點有合理性。吸收合并后 A 承接 B 的資產和負債,集團層面核銷 B 的壞賬可能不符實際情況。不過,若有合法評估和審批,確定壞賬無法收回(如債務方破產無資產償債),有充分證據支持,核銷壞賬也是合理的,不能簡單判定集團做法錯誤。
01/14 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