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事業單位為購建一項固定資產經批準專門向銀行專門借入一筆款項100000元,借款期限為3年,固定資產的建設期1年,每年應計借款利息4000元,到期一次償還借款本金100000元和3年的借款利息12000,3年后,該事業單位如期償還本金100000元,并支付3年的借款利息12000元,款項合計112000元,通過開戶銀行支付,編寫會計分錄



借入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100000
貸:長期借款 - 本金 100000
解釋:當事業單位從銀行借入專門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款項時,銀行存款增加,同時確認長期借款的本金。
建設期(第 1 年)利息資本化
借:在建工程 4000
貸:長期借款 - 應計利息 4000
解釋:在固定資產建設期,借款利息符合資本化條件,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增加固定資產的價值,同時確認長期借款的應計利息。
第 2 年和第 3 年計提利息(費用化)
借:其他費用 4000
貸:長期借款 - 應計利息 4000
解釋:建設期結束后,利息不再資本化,而是計入當期費用。這里使用 “其他費用” 科目來核算事業單位除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以外的其他各項費用。
償還本金和利息時
借:長期借款 - 本金 100000
借:長期借款 - 應計利息 12000
貸:銀行存款 112000
01/13 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