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3年公司收到的個人代開普通發票,25年收到稅務所電話,稅務所不認可,讓公司納稅調整, 請問是否可以,在25年讓對方以公司名義開具發票進來,以前代開發票讓他們作廢,我公司是不是就不進行納稅調整了?



您好,這個的話,是不需要納稅調整了,對
01/11 11:55

84784970 

01/11 12:02
發票時間是25年的,去沖抵了23年的成本,這樣思路對的哈?

小鎖老師 

01/11 14:09
對的,這個理解是沒錯的。

84784970 

01/11 16:15
老師,我還有個問題哦。。
我收到他們公司名義開來的發票,是否還要付款,以前付給那些個人代開的錢是否要求退回重付呢?

小鎖老師 

01/11 16:16
您好,這個的話是需要付款的,要求退回需要

84784970 

01/11 16:56
謝謝老師

小鎖老師 

01/11 16:58
不客氣的,祝您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