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如,某企業(yè) 2023 年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fā)生 12 萬元,工資薪金總額 100 萬元,2023 年扣除限額為 100×8%=8 萬元,超限額 4 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并結轉至 2024 年。2024 年工資薪金總額 120 萬元,扣除限額為 120×8%=9.6 萬元,若 2024 年實際發(fā)生職工教育經費 5 萬元,可先扣除當年的 5 萬元,剩余可扣除額度為 9.6-5=4.6 萬元,可再扣除 2023 年結轉的 4 萬元。那24年賬載金額和實際發(fā)生額是5w,稅收金額是0.6w,當年職工教育經費需要做納稅調增嗎,



2024 年不需要做納稅調增。
原因如下:
2024 年賬載金額和實際發(fā)生額是 5 萬元,當年計算的扣除限額是 9.6 萬元,實際發(fā)生的 5 萬元可以全額扣除。
而 2023 年結轉過來的 4 萬元也在剩余可扣除額度 4.6 萬元范圍內,也可以扣除,所以 2024 年稅收金額為 5 萬元(當年實際發(fā)生額) + 4 萬元(上年結轉扣除額) = 9 萬元,不存在超限額情況,無需納稅調增。
所以,2024 年職工教育經費不需要做納稅調增。
01/06 14:10

84785010 

01/06 14:12
明白了很清楚謝謝老師

樸老師 

01/06 14:14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