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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產的產品當做非貨幣性福利發放員工,應該按照市場售價,計算增值稅,視同銷售 為什么企業自產的產品當做非貨幣性福利發放員工,應該按照市場售價,計算增值稅,要視同銷售?而外購的貨物用于職工福利不能視同銷售呢?是不是前面的是自己的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都視同銷售?而外購的對內就不能進項稅額轉出,不能視同銷售呢?對嗎?請我的問題



視同銷售的自產貨物已經計算繳納了銷項稅了,所以材料的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這里因為是增值稅完整的業務鏈條,視同銷售產生的銷項稅一定是大于材料進項稅抵扣的金額 的,而外購的因為不是自已生產的,就直接進入費用中,不需要視同銷售,,只需要進項轉出不抵扣就可以了。
2023-03-27 09: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