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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損失如何計算?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 首先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值:原值是指該資產的購置成本或自建成本。
2. 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累計折舊是指該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已經計提的折舊金額。
3. 計算資產的凈值:凈值等于原值減去累計折舊。
4. 確定處置價值:處置價值是指該資產在處置時能夠獲得的價值,可以是出售價值或者報廢價值。
5. 計算處置損失:處置損失等于凈值減去處置價值。
例如,某行政事業單位的一臺機器原值為10,000元,累計折舊為5,000元,凈值為5,000元。如果該機器的處置價值為2,000元,那么處置損失為5,000元減去2,000元,即3,000元。
注意:如果處置價值大于凈值,則產生處置收益;如果處置價值等于凈值,則沒有處置損失或收益。
1. 首先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值:原值是指該資產的購置成本或自建成本。
2. 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累計折舊是指該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已經計提的折舊金額。
3. 計算資產的凈值:凈值等于原值減去累計折舊。
4. 確定處置價值:處置價值是指該資產在處置時能夠獲得的價值,可以是出售價值或者報廢價值。
5. 計算處置損失:處置損失等于凈值減去處置價值。
例如,某行政事業單位的一臺機器原值為10,000元,累計折舊為5,000元,凈值為5,000元。如果該機器的處置價值為2,000元,那么處置損失為5,000元減去2,000元,即3,000元。
注意:如果處置價值大于凈值,則產生處置收益;如果處置價值等于凈值,則沒有處置損失或收益。
2025-05-19 20:5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