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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有哪些新規定?



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新規定:
1.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東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排名前十位的股東及其關聯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
2.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公司治理情況,包括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等的組成情況、職責、任期等信息。
3.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明細,如重組費用、減值準備等。
4.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的情況,包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計劃對象、授予條件、行權方式等。
5.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企業所屬行業、主要產品或服務、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等基本情況。
6.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與環境、社會責任等相關的情況,如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等。
7.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重要的合同、關聯交易等情況,如關聯方借款、關聯方擔保等。
8.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和會計政策的變更情況,如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影響等。
以上是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的主要新規定。
1.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東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排名前十位的股東及其關聯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情況。
2.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公司治理情況,包括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等的組成情況、職責、任期等信息。
3.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明細,如重組費用、減值準備等。
4. 對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的情況,包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計劃對象、授予條件、行權方式等。
5.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企業所屬行業、主要產品或服務、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等基本情況。
6.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與環境、社會責任等相關的情況,如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等。
7.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重要的合同、關聯交易等情況,如關聯方借款、關聯方擔保等。
8. 對于各類企業,應當披露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和會計政策的變更情況,如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影響等。
以上是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披露要求的主要新規定。
2023-08-29 15:0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