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新準則:企業"甜蜜的負擔"
國際會計準則制定者10年來的努力即將大功告成,因為修訂后的租賃會計準則將于2015年頒布。它將把目前資產負債表未列入的大約2萬億美元的租約帶進企業賬目,將對全球企業造成廣泛影響。
經營租賃入表遇各方阻礙
事實上,國際社會對會計準則的修改要求早在美國的“安然”、“世通”事件后就提出了。此類公司就是依靠租賃中經營租賃的表外融資功能迷惑投資人的。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的規定,經營租賃也需要披露。但只披露3年的長期負債信息,而且是在報表外披露。同時,短期負債不在披露范圍內。因此,借助經營租賃隱瞞企業負債信息的做法,在租賃業務發達國家非常普遍。
為解決上述問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發起了一個項目,目的是制定一種單一的新租賃會計處理方法,確保租賃引起的所有資產和負債都能夠在財務報表中得以確認。2010年8月,IASB與FASB聯合發布首次征求意見稿(ED1)。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謝軍蓉告訴記者,ED1主要圍繞著以下幾方面進行了修改:取消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劃分;承租人采用使用權模式對租賃進行會計處理;出租人采用混合模式(履約義務法和終止確認法)對租賃進行會計處理。
“但是收到的反饋意見并不盡如人意。”謝軍蓉坦言。
在2013年5月征求意見稿第二稿出臺之前,項目方收到的反饋意見書主要來自于租賃公司、承租人、租賃協會及研究機構等各方面,爭議的利益訴求也不盡相同。
融資租賃專家、原外商租賃協會副會長屈延凱分析說,租賃準則規范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業務,但受影響最大是承租人。承租人希望準則的修訂不會影響其信用等級、管理層的財務業績評價等。同時,他們也期盼采用修改后準則的合規成本不會太高。
出租人則希望其客戶不會因準則的變化而遭受打擊,為適應新準則而導致的業務模式修改仍然能夠保留合理的利潤空間。同時,也希望自己采用修改后準則的合規成本不會太高。
而對于承租人和出租人背后的投資人、債權人來講,他們希望獲得真實、透明、可比的財務信息。
入表將加重企業成本壓力
其實,租賃準則修訂的最大變化是對于承租人來說,無論經營性租賃還是融資性租賃,租賃物均要納入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
謝軍蓉分析說,若按照征求意見稿對租賃業務進行會計處理,企業發生的絕大部分經營性租賃業務將按照融資性租賃業務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這樣做不僅會增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交易成本,而且可能會影響企業的“購買VS租賃”決策,導致企業將會更多地采用購買方式而不是租賃方式獲得標的資產。
對此,屈延凱進一步分析說,融資租賃對于承租人來講,是一種第三方的資產投資。此舉減輕了企業資產購置的支付壓力,匹配了企業的經營現金流。同時也是企業保持合理負債、避免資產損失、均衡企業稅負的有效措施。
現行分類方法的實施,使得中小企業不會因為資產負債表的因素錯失商業機會,優勢企業也不會因為資產負債表而失去擴張生產和銷售能力的手段。融資租賃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產業整合、資產的全球化配置和經營以及推進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如果直接采用征求意見稿中將經營租賃入表的做法,這就等于取消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經營租賃中承租人表外融資的優勢就沒有了,會被直接購買等方式所取代。”屈延凱表示,這會使得我國租賃交易的規模大幅縮小,進而扼殺租賃行業的發展機會。
入表使資產負債更明晰
雖然經營租賃入表后會增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成本,但不可否認的是,經營租賃入表后將有助于報表使用者進行客觀分析。
謝軍蓉告訴記者,租賃業務表外融資表內化后,所有租賃業務都按統一標準反映在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上。這樣,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就能較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資本結構和財務實力,有助于報表使用者分析、預測企業生產經營的安全程度和抗風險能力。
同時,表外融資表內化后,企業的利潤表統一反映的是折舊和利息費用,掩蓋企業真實經營狀況的現象將不復存在。租賃期內經營活動現金流出量減少,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變大,意味著企業自身創造現金能力越強,財力基礎越穩固。另外,籌資活動現金流出量增加,意味著租賃期內有現金流出用于償還債務,企業的債務逐期減少。
謝軍蓉認為,從目前來看,租賃準則的修訂一方面會增加企業財務報表的透明度,為投資者提供更有利的決策依據;另一方面,準則的修訂會對承租人的財務報表及財務指標產生較大影響,尤其是以經營租賃為主的公司,將會導致其資產負債率上升,資產周轉率、盈利能力等指標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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