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資產總額指標如何計算
近期有企業咨詢小型微利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享受什么樣的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應符合哪些條件,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資產總額指標如何計算,下面一一進行明確。
一、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何種企業所得稅優惠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小型微利企業需符合哪些條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資產總額指標如何計算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第三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指標比照《通知》第二條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計算公式,計算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判斷。
四、舉例說明資產總額指標如何計算
例:A公司2019年成立,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假設從業人員和應納稅所得額均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2020年各季度的資產總額分別為:
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來源: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財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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