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征求意見稿]
深圳市財政局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建立行政處罰減免責清單的工作要求,助推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我局經研究起草形成《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征求意見時間
8月23日— 9月3日。
二、意見反饋方式
1.通過信函方式請郵寄至: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9號深圳市財政局法規稅政處(郵編:518034),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減免責清單征求意見”字樣。聯系電話:0755-83938671;
2.通過深圳市財政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征集調查欄目直接填寫反饋意見建議;
3.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至szfgdt@szfb.sz.gov.cn。
附件:
2. 關于《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深圳市財政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2
關于《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 (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建立行政處罰減免責清單的工作要求,助推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我局起草形成《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減免責清單》),現說明如下:
一、背景依據
制定《減免責清單》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要求。國家和省、市高度重視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為進一步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方式,持續為市場主體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國家和省、市均明確提出各部門要建立推行減免責清單制度,研究出臺減免責事項清單,明確在執法過程中可以從輕、減輕、免予行政處罰的具體事項和適用情形。
二、目標任務
起草出臺《減免責清單》主要基于以下考慮:
(一)減免責清單應以直接面向市場主體的處罰事項為重點。國家和省、市建立減免責清單的目的在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打造寬松有序的市場環境,因此我局亦明確了減免責清單應以市場主體為對象的處罰事項為重點。經梳理,我局直接面向市場主體尤其是企業的行政處罰事項集中在政府采購領域,因此,此次研究減免責清單主要以政府采購行政處罰事項為重點開展。同時,完善對會計行業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二)減免責清單應在法定權限內合理設定適用情形。減免責清單的設定應當是在依法依規維護市場正常競爭秩序的基礎上,在法定權限內對可以減免責的情形進行裁量,避免簡單、生硬套用法條,實施“一刀切”式的執法。因此,設定減免責清單必須要有法定依據,設定的適用情形必須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三、主要內容
通過對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中針對供應商及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的處罰事項進行梳理研究,并結合政府采購行政處罰工作實務,最終形成了減免責事項共6項,其中:從輕處罰事項3項、減輕處罰事項1項、免處罰事項2項,并從主觀因素、行為性質和危害后果等方面對具體適用情形進行了明確。
通過對會計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中針對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處罰事項進行梳理研究,最終形成減免責事項共2項,其中:免處罰事項2項,無從輕處罰事項、無減輕處罰事項。
四、研判內容
《深圳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減免責事項清單》作為全市財政部門在行政處罰過程中可以直接參照適用的文件,對行政相對人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清單的合法性、科學性、合理性至關重要。現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請從清單所列事項是否合理、適用情形是否明確、清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