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統一全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第3號: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統一全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的規定,現將全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公告如下:
一、全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三種類型確定為: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1.5%、其他類型房地產3%。
二、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有關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2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