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發文繼續執行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減免部分稅收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部分政策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通告2022年第1號
經廈門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廈府規〔2021〕7號)中部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繼續執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受疫情影響的重點行業企業持有的房產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延續至2022年3月31日。具體適用情形和申報方式按《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4號)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