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業務中,重組日如何確定
【問題】
企業重組業務中,重組日如何確定?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規定:第七條 《通知》中規定的企業重組,其重組日的確定,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債務重組,以債務重組合同或協議生效日為重組日。
(二)股權收購,以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日為重組日。
(三)資產收購,以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資產實際交割日為重組日。
(四)企業合并,以合并企業取得被合并企業資產所有權并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日期為重組日。
(五)企業分立,以分立企業取得被分立企業資產所有權并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日期為重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