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填寫建安發票備注欄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有無影響
【問題】
我公司的房地產項目,2016年11月份收到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勞務名稱是電力工程款),發票的備注欄未注明****項目,發票二十多張,能否手工把***項目加上去,再加蓋一個發票章,手工加上去的話對以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無影響?
【答案】
不能采取在發票欄手工填寫這么做。
新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70號公告明確規定,發票的備注欄未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的,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
具體規定如下:五、關于營改增后建筑安裝工程費支出的發票確認問題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接受建筑安裝服務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否則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