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的資本金不得用于支付的項目有哪些
【問題】
外商投資企業的資本金不得用于支付的項目有哪些?
【答案】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6號 )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一)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企業經營范圍之外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支出;(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證券投資;(三)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發放人民幣委托貸款(經營范圍許可的除外)、償還企業間借貸(含第三方墊款)以及償還已轉貸予第三方的銀行人民幣貸款;(四)除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外,不得用于支付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