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繳納的罰款,可否在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
企業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繳納的罰款,是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條第(四)款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因此,企業由于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繳納的罰款不得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條第(四)款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因此,企業由于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繳納的罰款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