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過程形成試制品銷售,對加計扣除額計算有影響嗎
【問題】
研發過程形成的試制品用于銷售,對加計扣除額的計算有影響嗎?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企業在計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時,應扣減已按《通知》規定歸集計入研發費用,但在當期取得的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因此,您公司將研發過程形成的試制品用于銷售,計算加計扣除額時應扣減試制品的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