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專款給離休干部訂閱書報雜志,書報費應如何處理
【問題】
我單位每年都撥專款給離休干部訂閱書報雜志,根據目前財稅法規規定,這些書報費應如何處理?可否在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作為職工的延期福利,財務處理時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列支。支出時應該有費用真實發生的憑據或收款人簽收證明,發票抬頭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不影響該費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沒有將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明確為福利費,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新的文件對此明確之前,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前仍不能將此類費用作為與企業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